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
专项法律事务代理机构征集公告
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开征集专项法律事务代理的律师事务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根据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服务需求为接受委托,担任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事务代理人,代理专项案件仲裁或一审、二审诉讼阶段法律程序,以及与本案件相关的法律事务,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服务。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23:59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与建设银行及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及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及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和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9.供应商具有合法执业许可,管理体制健全,财务稳健,有良好的声誉和企业文化。
10.具有与建设银行长期合作的意愿;
11.律师团队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或在房地产、住房租赁、合同纠纷等领域有专长。
12.熟悉银行业、住房租赁情况,具有为金融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或知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成功经验;
13.已经为建设银行提供过服务的,必须诚实守信、成效显著.
14.符合建设银行及建信住房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1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最近三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采购参与意向反馈函》扫描件。
3.律师事务所名称和执业区域。
4.进入律师库的意愿和承诺。
5.主办律师团队介绍及其联系方式。
6.擅长的业务领域及证明材料。
7.近三年所获奖惩情况。
8.法律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报名步骤
供应商应按本文第四项《报名所需材料》向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指定邮箱提供报名材料。
六、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均可报名。供应商征集报名等同于:贵公司已经认真研究,确认符合需求并自愿参与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征集。如后续收到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邀请函,贵公司承诺按要求参加采购流程,直至采购工作结束。如贵公司无正当理由退出流程,干扰秩序,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对贵公司采取禁用处理,贵公司将无法参与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所有采购活动。
2.报名参与不等同于获得候选资格,是否获得候选资格以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最终通知为准。
3.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6.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授权的供应商征集公告发布媒体为ML.COM米兰体育(中国)科技公司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均与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无关,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何小姐,020-87589982 ;
邮箱:308498328@qq.com; jxzfzhg.gd@ccbhouding.com
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
承诺与声明(模板)
致: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保证所提交的全部文件内容真实、有效,承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虚构数据、虚假资料及伪造资格证明、等有失诚信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我司及团队成员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行法律服务义务,严格遵守贵司的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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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