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价格修正后,其修正后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如何处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根据此款规定,广东中烟招标文件范本对“投标报价及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中均明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价格修正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则进行,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根据广东中烟招标文件范本规定“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应向投标人发出书面澄清进行确认。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则按该规定进行否决投标,如果投标人确认的,则按《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投标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这一评审要求,否决其投标。
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